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職  系:
職  稱: 護士
官等職等: 士(生)級
名  額: 2名
性  別: 不拘
工 作 地: 33-桃園縣
上網期間: 自098年08月18日 ~ 098年08月24日
資格條件: 基本條件: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系畢業。


2.證照:護士或護理師專業證照。


3.經歷:具一年以上之檢疫、防疫工作經驗


4.具相關英語檢定合格證書(至少相當於全民英檢初級)。


 5.具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等能力



工作項目: 一、航機人員檢疫及防疫業務。二、需配合業務需要指派24小時日夜輪班及加班執勤。


 
工作地址: 第二分局(台灣桃園國際機場)



聯絡方式: 1.請於98年08月24日前於本局http://www.cdc.gov.tw/首頁「人才招募」填寫「人才簡歷表」參加公開甄選,合則約談(本局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本局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談;另為避免網路報名資料漏失,網路報名證明,請自行留存備查),恕不受理其他個別方式報名。 2.需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形(例如:兼具外國國籍),乃能報名;報名時應繳交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全民英檢初級以上或相當程度英文檢測及格證書等足以證明符合上該職缺資格條件之相關資料影本,並於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憑)信封上註記『應徵第二分局護士』逕寄送台北市林森南路六號八樓本局人事室;未交齊者,得視為資格不符。 3.本次公開甄選經約談者,如因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時,得增列候補名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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