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謂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
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是一部能釋放適當電量,使患者心律從心室纖維顫動(VF)或無脈性心室頻脈( Pulseless VT)恢復正常心律的醫療儀器。
二、規格:
(一)每具(主機含電池)重量4公斤以下,附屬配備包含:
1. 電池。
2. 電極貼片(附絕源導線及連接器)。
3. 救援資料儲存卡一片,可現場同步錄音,資料卡可 抽換及共用。
4. 攜帶式背包。
三、功能:
(一)至少應具有『自動判斷心律是否需要電擊』及『自動進行充電』之功能。
(二)單向或雙向波機型,電擊能量最高不得超過 360焦耳。
(三)電擊後之充電時間低於25秒。
(四)語音提示:急救過程中有完整中文語音指示使用者。
(五)抗水、防震、防撞擊及防輻射。
(六)具現場錄音與記錄功能。
四、使用者資格限制:
依據「緊急醫療救護法」規定,具初級救護技術員資格以上人員始能使用
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施行緊急救護。
五、使用時機:遇無生命徵象患者即可使用。
六、注意事項
1. AED不適用於八歲以下的兒童。
2. AED應盡量遠離人工心臟節律器 (Pacemaker)。
3. 在運送時如中途需為病患作分析時,應將車輛停下。
4. 使用AED時,必須確保病人的胸部清潔及乾爽(必要時刮除胸毛)。
5. 電極貼片不可重複使用。
6. 在連續電擊病患三次或連續三次不需要電後,要立即送至醫院。
7. 搬運病患時或救護車行駛中應關掉AED電源以免誤判。
8. 需每天檢查電池容量。
七、操作步驟:
1. 主手施行一人CPR,副手將AED之電擊片貼在病患裸露的胸前 (右鎖骨下與左乳頭旁之側胸部,必要時應先將病患身上水分擦乾),並將電擊片導線連接機器後,打開AED之開關(如圖三)。
2. 主手停止CPR,靜待AED之語音指示;若有「離開病人」指令時,應口喊“離開”,確定無人接觸到病患時再依指示按下「電擊鈕」;同時間副手應開始收拾救護器材準備轉送醫院。
3. 電擊結果依電擊器指示:
(1)檢查循環跡象,若有則評估呼吸(如圖四)。
(2)連續電擊3次後檢查循環跡象,若無則施行CPR一分鐘(此時應準備轉送醫院)。
(3)於救護車開動前應再以AED分析心律。
主手施行一人CPR副手將AED之電擊片貼在病患裸露的胸前
電擊結果依電擊器指示:檢查循環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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