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隔壁鄰居惡意且持續性製造噪音


發生日期~97年07月06日(14:00-17:00)


發生地點~台南x永康x復國一路5xx號


事件呈述~


家中隔壁鄰居從上列所述日期中..在家中進行非施工之製造噪音問題..鄰居常自行採回不明大樹枝回來進行製造私人草藥..因需將樹枝分解..故需使用菜刀用力將樹枝做分解成小塊狀..故常會發出敲打的大聲響..從97/07/05週六就一直敲打至深夜11點半..次日又於下午進行敲打..實在無法忍受!先生先過去好言相勸..但對方竟然還說我早上都沒打..態度非常不友善!


我:於是打電話給管轄內負責派出所處理..


警察:警察約15分鐘後來到鄰居家做友善勸導約10分鐘..就走了!


我:警察走後惡鄰居又開始敲打..甚至敲打更大聲..於是我又撥給派出所..一方面我也撥給環保局檢舉電話..了解檢舉噪音相關法令辦法..


警察:好.我們等下在請巡邏警員過去處理


我:結果這次警員約半小時才出現..依然是向惡鄰進行勸導約10幾分後就走了..等警察走後..惡鄰仍然進行敲打..於是我又第三度撥電給警察..而且指名請接聽之前兩通受理的警員..該名賴姓警員說:等下我出去巡邏會親自過來處理..結果拖了半小時仍未到..於是我又四度撥電至派出所..接電警員告知會用無線電通知他..接果沒多久就到了..這次我就親自出面..要警察處理這件事..如有必要我願意採任何法律條件提告..


警察:小姐..像這類製造噪音問題很多..我們最多只能做到勸解..不然我問你..有哪種法可規範..


我:可是我打電話詢問過環保局噪音相關法令..他們(環保局人員)說噪音管制法第6條: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左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
一、於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燃放爆竹。
二、於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從事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
三、於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從事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商業行為使用動力機械操作之行為。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
噪音管制法第12條:各級主管機關得指派人員,攜帶證明文件進入發生噪音或有事實足認有發生噪音之虞之公、私場所檢查或鑑定噪音狀況。對於前項之檢查或鑑定,任何人不得以何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噪音管制法第16條: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應令其立即改善,如未遵行者,按次處罰。於是他說我所述說情況應該找警察來處理..


警察:他們(環保局)接電話人員根本都不了解自己的業務..還搬出一堆理由說..只要我們身為公務人員的一天..都必須在職教育...點點的一堆理由..還批評環保局推卸責任..其實此時的我還未上網找一些法條..所以都不懂...我跟那警察說..我打環保局他說情形屬於警察業務..現在我跟你講..你又說一堆理由..我只想解決這噪音問題?不過那名警察說他會盡量處理..勸導對方是否可在屋外旁邊也是家中車庫敲打..而且惡鄰還找來一個聲稱是警察的朋友.警察說會請這位友人勸導惡鄰的兒子..請他母親別這麼做...才不會影響安寧!


我:當然能得到安寧..欣然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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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警察說只能做到勸導...但警察走後對方還是不聽勸敲打的話..我實在很不服一切的處理..因為惡鄰也似乎覺得警察只來勸導又不會怎樣..於是我立刻上網找法律條文..並且又再度撥電話給環保局人員詢問相關法條...結果我發覺這警察根本不盡責..依我找尋及環保局網站公告法條如下:
社會秩序維護法 (民國 80 年 06 月 29 日公布 )..査到該法條後..我真的很生氣..警察竟睜眼說瞎話..還理直氣壯質問我有何法可依據..~~事後査到這法令..也知道警察處理的態度..真的更生氣!


依噪音管制法第四條的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令處理之。」目前較多屬於此類陳情案件為樓上小孩跑跳、居家飼養寵物、彈奏樂器、家庭式卡拉OK、房屋裝修及冷氣機滴水聲等類型。民眾可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十一條「本法第七十二條第三款所稱之噪音係指噪音管制法令規定之管制標準以外,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之規定,由警察機關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者」之規定處新台幣6,000元以下罰鍰。


 


但~~不經一事.不長一智..遇到問題就必須解決..因為於情於理我們都沒有錯..只求一公道


原來社會上沒公德心的人還不少..而像我們這樣快被逼瘋的人很多..網路上滿滿的討論對策方案


還有不少成功案例分享並教導如何應付..今天(97/07/07)早上..惡鄰在08:30又開始進行敲敲打打..


這次~我不再打管轄派出所了..我直接打110報案..因為110報案專線是會錄音存證的..


雖然最終我知道110還是會聯絡我地址範圍管轄內警員負責..


我向110報案專線說明整件事由及昨天警員處理3次的情形..他說會立刻前往處理!


而且110報案就必須留下紀錄..並追蹤處理情形為何..警察也不會托時間..珊珊來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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